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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良 | 推进“新基建”与基层党建融合互促

2020-09-10浏览量:681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现代发展理念为导向,以信息网络为依托,与国内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和群众生活的实际所需相对接,推动着国家和社会创新发展。近日,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徐家良教授在《国家治理》周刊撰文指出,推进新基建理应遵循于党和国家的指导有序变革,应做到技术创新与政治方向在更高水平上的有机统一,不断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融入新基建后的共享发展。

新基建与基层党建融合互促的价值与意义

一是新基建需要正确政治引领。新型基础设施是为保障人类社会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更加顺畅、安全、高效流动所建设的一系列系统性、整合性、独特性的软硬件服务工具,为实现创新型发展提供持久性公共服务支撑。在建设过程中,尽管从个人角度来说,党员和先进个人从某种意义上可以做到政治上不犯错误,但无法保证整体性的活动不受错误观念影响。因此,有必要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政治方向不出问题,使新基建的方向始终正确,不会损害国家利益、党的利益和人民利益。

二是汇集智慧与力量。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够汇集新基建团队的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新基建团队的聪明才智,在充分认识国情需要前提下,因地制宜借鉴西方先进技术经验,使技术在移植过程中实现本土创新。同时,在基层党组织建设过程中,可以强化新基建团队的合作意识,在充分沟通基础上实现功能和领域的优化配置,依靠集中与分散攻关相结合的战略导向,提高工作效率,使团队更具创造力与创新性,引领相关专业领域的发展方向。

三是确保组织落实。新基建属于一项建立在团队能力基础上的科技攻关活动,受制于团队知晓领域的有限性,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科技发展与基层现实脱轨的情况,容易在盲目推进、重复引进中引起成本提升、产能过剩等不利于新基建的乱象,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因而需要借助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党的指引下从需求端出发,改革新基建供给侧的发展方式和落地方法,使其在供给与需求充分对接中按部就班地推进,起到应有效果。

新基建与基层党建融合互促的表现与重点

新基建与基层党建融合互促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必然趋势,主要体现在理念、政策和行动三个方面:

一是理念上融合互促。新基建与基层党建在理念上是融合互促的,都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目标,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作为工作重点,始终紧靠于国家、服务于人民,在意识形态上坚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主线不动摇。

二是政策上予以支持。由于新基建的许多内容都是第一次出现,属于新生事物,需要得到国家政策上的关注和支持。一方面,应针对不同类型新型基础设施配以相对应的市场政策,为其营造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同时完善较为适宜的投融资体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投资活力,鼓励新基建商业模式创新,有力投身市场;另一方面,新基建在与基层党建相互融合中也需要完善相应的制度规约,保证新基建既能顺应党的指导方向,又符合社会实际情况,有效推动新基建落实,更好响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

三是行动上采购服务。融合互促要有项目与活动,因为基层党建工作需要通过成员参与来带动其正常开展。为此可采取购买服务形式,直接采购专业化的,能够较好融合新基建与基层党建多样诉求的项目和活动。在此过程中,还应借助大数据技术实现公共需求的精准识别、公共服务购买的精准决策、公共服务供给的精准监管、公共服务绩效的精准评价,提升所购买公共服务的有效性,强化新基建与基层党建活动之间的联系,实现二者相互促进的目标。

在阐明新基建与基层党建融合互促表现的基础上,还需进一步明确其推进过程中的重点内容和难点领域,这也是探讨新基建与基层党建融合互促何以可为的必然思考。对于推进过程中的重点内容,可细分为三个层面:

从组织层面,设立有基层党建开展经验并与新基建相对接的社会服务机构。可对应七个新基建领域,分别设立不同的基层党建社会服务机构,提升新基建与基层党建的关联性,使得所开展的理论活动可以作用于指导现实的新基建实践,提升基层党建的实际效果。

在制度层面,完善政府购买基层党建服务的配套机制。鉴于新基建的专业技术性较强,政府为其购买对应的基层党建服务,需要配以更为细致的制度规划,以确保购买服务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可预期性。可吸纳新基建团队成员、专家学者一同商议讨论,针对新基建在技术层面表现出的特殊性,完善购买服务的内容设计、定价机制,并建立和健全第三方评估制度,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有效性,增强购买服务的价值认同。

在技术层面,在新基建上加附基层党建的政治思想。新基建有较好的传播优势,可以依凭该优势与基层党建相融合,开展技术上创新、思想上正确的党建活动,让新基建团队乃至更多人可以紧随党的领导,更好地开展于国于民有益的行动,为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贡献力量。

不过,推进新基建与基层党建融合互促并非易事,还需要关注协调推进新基建与基层党建二者之间融合互促的程度,避免过度强调新基建,注重科学与技术的应用性,而不重视政治方向与党建对科技的引领;或者过于强调基层党建,而不重视新基建本身的运行规律,在党建活动中做出有违科学规律的指导。以上这两种倾向,应在新基建与基层党建的协商过程中予以规避,进而实现二者良性融合、互促共进。

新基建与基层党建融合互促的问题与解决

新基建与基层党建在融合互促过程中可能会反映出四方面问题:

一是专业不匹配问题。做党建的人员,如果不懂新基建,不熟悉信息革命的相关内容,就会导致“外行指导内行”,可能在基层党建中出现错位问题,不适应新基建的发展要求。

二是专人配置问题。目前一些地方虽然表面上非常重视基层党建,既有文件要求也有政策推进,但却并未设置全职人员做这项工作,使得政策文件无法得到有效落实,容易出现形式主义问题,党建缺乏实质性效果的情况。

三是活动经费问题。基层党建多数时候是以活动形式为依托,但活动开展如果没有经费支持,就会停留在计划与口头上,难以在实际中得到落实。

四是内容设置问题。基层党建活动与新基建业务之间联系较少,缺少内容上的连贯性,较难在内容设置层面实现基层党建与新基建的融合互促,这是基层党建面临的最大阻力,并且难以激发新基建团队参与基层党建的意愿和积极性。

针对以上四方面问题,可以设立下列四类机制予以完善:

一是人员培训机制。通过培训,为开展党建的人员传播新基建知识,提升其对新基建的认知,使他们系统掌握在推进新基建过程中予以匹配的方式方法,对应开展有效的基层党建活动。

二是专人负责机制。在培训基础上,设置基层党建专人负责机制,让人员固定化,集中精力参照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设计有效的基层党建活动,做好新基建党建工作。

三是活动经费调配机制。必要的活动经费是开展基层党建活动的基础,根据基层党建活动对经费的需求,有计划地在新基建中调配资金或寻求一定的政府资金支持,推动基层党建活动顺利开展。

四是活动内容协商机制。新基建与传统基础设施建设不一样,属于高精尖产业,对于这类产业的发展,基层党建指导要更具针对性,应在协商基础上设计彰显新基建与基层党建意涵的特色创新活动,以此提升基层党建指导新基建发展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