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发展中的义利张力及其治理
慈善是道德积累的开端,既包含追求非特定性的公益性慈善,也可连带互益性和私益性的诉求,三者共同推动慈善事业体量的壮大 。当前,慈善事业在法律法规、社会认知、政策环境层面呈现出的重义轻利倾向所产生的张力,使得慈善事业缺乏创新性和灵活性 。在义利统一视角下,慈善活动可以更为开放并从多维度展开:一是以利为义,即通过慈善的手段来实现利益;二是以义制利,即在实现慈善的过程中兼顾利益;三是以利养义,即在利益的获取中习得慈善 。实现义利结合,促进慈善事业义利相通,需要在政策供给方面建立健全慈善褒奖、税收优惠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在参与主体方面发挥城市行业协会和社会企业作用,在实践方面要立足社区慈善,实现慈善启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