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导、上海交通大学第三部门研究中心主任徐家良教授受邀浙江湖州市南太湖人文大讲堂,作“慈善法与社会组织发展的新机遇”的主题演讲。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作为我国慈善领域首部基础性和综合性的法律,不仅对慈善活动作出了界定,而且对慈善组织的设立、运营,慈善财产的来源和使用,慈善服务等进行了规范,同时细化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相关措施,从而全面系统地确立起国家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现代规范。
在讲座中,徐家良教授从慈善法的立法背景与结构,慈善法创新点,可以讨论的地方以及实施过程中相关政策配套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据统计,在全国60多万个社会组织中,有相当数量致力于开展扶贫济困、救灾救援等慈善活动。《慈善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为社会组织提供一个更为规范、广阔的发展空间。
暮春四月,桃李争艳,以“人文”的名义举行的聚会,使人如沐春风。徐家良教授讲座既有理论高度,又具备现实指导性,在场的慈善工作者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表示受益匪浅。
大讲堂由湖州市民政局长徐娟主持,湖州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了本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