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0日,“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高峰学术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举行。
此次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专家委员会主办,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与社会建设上海交通大学研究基地暨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第三部门研究中心协办。并得到了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上海浦江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文科建设处的支持。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胡近、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孙伟林、上海交通大学文科建设处处长叶必丰出席会议并致辞。
胡近书记对参会代表到上海交通大学表示热烈欢迎,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专家委员会委托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与社会建设上海交通大学研究基地共同承担这次“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高峰学术研讨会,上海交通大学感到很荣幸,这说明,一方面是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对上海交通大学所做的社会组织教学研究工作的一种肯定和认可,这几年的合作打下了一个非常好的基础,很扎实,另一方面也是对上海交通大学研究基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盼。
上海交通大学文科建设处叶必丰处长介绍了学校文科建设的情况,文科建设处像其他工作部门一样大力支持基地的工作,期待基地和研讨会取得丰硕的成果。
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主要分三个专题进行研讨与交流。专题之一是政社关系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局长华源介绍了上海市社会改革创新情况。国家行政学院马庆钰教授对枢纽型社会组织利弊进行了分析。云南省社会组织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靳建新介绍了这两年云南省积极探索和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情况。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吴玉章从法学的角度解读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认为应高度重视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建立法治思维,二是正视个人结社自由。中国人民大学于显洋教授强调中国社会组织需要与政府、市场协调好关系。上海市政府参事、上海社科院卢汉龙研究员认为社会组织来自市场经济,政府应该从统管天下的模式中脱离出来,构建多元化的治理结构。专题二是社会组织创新与慈善体制改革。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袁瑞军副教授介绍英国社会企业的发展。重庆市委党校谢菊教授探讨了养老服务方面的购买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研究员提出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陈旭清教授认为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有一种融合趋势,认为三种组织存在着侵占公共利益的倾向。
专题三是社会组织发展趋势。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四室主任谈志林研究员认为社会组织的推进还是需要遵循渐进式改革的步骤。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石国亮从社会认可度、服务覆盖面、身份地位、去官僚化等方面发表了对慈善改革的观点。浦东新区民政局社团处处长赵颖从实务操作角度介绍了浦东社会组织发展趋势及面临的阶段性问题。中共中央编译局中国现实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林就合作社、合作组织及联邦式协会进行了探讨。最后,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院长胡伟教授对研讨会进行了总结,认为社会组织发展需要研究八个方面的问题:社会组织的内涵和外延、官办社会组织和民办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的数量和质量、社会组织的功能和结构、境内社会组织和境外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的作用和隐患、社会组织的管制与放任、社会组织的合作和竞争,社会组织的发展要结合中国的国情, 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行政学院、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单位的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专家委员会的11位委员,以及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委党校等高校,来自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委社会工作党委、温州市民政局、浦东新区民政局、静安区社建办、金山区民政局等政府部门,来自上海各类社会组织等相关机构的等100多名学者、政府官员、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此次研讨会。人民日报、新华通讯社、中新社、文汇报、上海电视台、中国社会科学报、上海社会科学报、东方早报、新闻晨报、上海热线等新闻媒体出席了研讨会。
有序渐进,满足社会的各种需求。
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副会长谢玲丽、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党委书记曹友谊、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田维亚、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副局长徐乃平等领导出席研讨会。
会议由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与社会建设上海交通大学研究基地主任、上海交通大学第三部门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徐家良教授主持。(薛美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