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日前在《求是》杂志发表署名文章,明确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资助、以奖代补、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肯定了公益创投的作用与地位。
在各级政府机构和社会力量的推动下,公益创投目前已进入深入发展阶段,但也存在一些待解决的难题,如不重视并及时解决,当前的公益创投存在“跑偏”的可能。
公益创投的基本概念需厘清
用百度搜索“公益创投”,得到的结果是487万余条讯息,这些资讯的内容显示,公益创投正在全国遍地开花。即便如此,业内人士认为,“公益创投”的基本概念仍待厘清。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徐家良认为,公益创投源于英美西方国家,是把市场中用于培育中小企业发展的方式用于公益支持活动。公益创投这一形式,除提供资金、帮助社会组织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能力建设外,还需要接受资金方提供适当的利润返回,使投资方有一定的投资的回报。在中国,人们借用了“公益创投”这一概念和形式,但实际上没有利润回报这一本质特征。
徐家良表示,公益创投与政府购买服务两者间的关系很密切。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公益创投没有设定具体的目标和计划,而政府购买服务就很明确地规定了购买的内容与具体的要求。
“这就好比课程考试,老师只是出了一个范围,没有出具体的题目,学生(社会组织)就会按照自己的能力、理解和认识去完成。”徐家良说。
上海市慈善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徐本亮认为,公益创投是将商业领域的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引入公益领域以及社会组织的培育方面。但他强调二者的区别:“商业领域的创投追求的是经济效益,而公益创投追求的是社会效益,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有效地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
徐本亮特别强调,公益创投与招投标并非一回事。“招投标重在‘招’,政府要买什么东西,在对象、人数、价格、质量等指标上均有明确要求;而公益创投重在‘创’,政府规定了服务的领域和对象,社会组织通过市场调研发现需求,设计公益创投项目,通过评审得到资金的支持。”
基于上述理解,徐本亮认为,公益创投能更好地满足社会多元化的需求,更有利于社会组织的发展,应大力发展。
社会参与度不足
徐家良介绍,当前国内的公益创投有两个层级,一个是中央政府,一个是地方政府。2003年,劳动社会保障部等7家机构进行帮助青年创业的教育性公益项目。地方政府,比如上海、北京、广东深圳等地的政府部门做了很多年的公益创投招标服务。
各级政府层面的公益创投会涉及很多领域,比如教育、扶贫、儿童、助残、妇女、特殊群体等。共青团、总工会、妇联系统根据各自的特点,也做了不同的公益创投活动。
徐家良介绍,根据现有的情况,公益创投主要由政府与社会组织做得比较多,企业相对做得少一些,但还是有的。联想集团的公益创投计划、冠群驰骋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等机构举办的“北京首届公益创投大赛”等都是案例。所以,各大私募基金(霸菱投资、CVC亚洲等)、影响力投资机构(乐平社会企业家基金、FIL基金等)也将注意力转到公益创投。
尽管如此,当前我国的公益创投仍然面临社会参与不足的问题。此前,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名指出,公益创投中,社会组织尤其是基金会的主体地位未得到凸显。“虽然多数地方政府在进行公益创投时一般是委托社会组织或与社会组织共同开展,但行政主导依然过强,这突出表现在公益创投的社会参与度的不足”。
资金来源与使用存在问题
徐本亮自2008年开始参与政府主导的公益创投,相继在重庆,江苏太仓、连云港,浙江宁波等地参与活动实务,他告诉记者,当前各地开展公益创投的资金来源有二:一是利用福利彩票金,二是一些地方将公益创投纳入财政预算。
对此,王名在两年前就指出,公益创投资金的来源具有锁闭性。
“除部分由基金会和企业开展的公益创投以外,政府参与公益创投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各级民政部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而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导致公益创投的资金投向、使用范围、使用方式严格受限。这种闭锁性使得政府必须把公益创投纳入到自己的掌控范围,对建立新型公益创投承载体无疑具有较大障碍。”王名说。
公益创投资金的使用同样存在问题。徐本亮观察到,资金分配存在不公平现象,“举个现实中存在的例子,某个街道的19家社会组织中,大部分组织的法人是街道的领导和科长,这导致资金难以给到有能力的社会组织。还有一些地方存在‘寻租’现象”。
同时,在公益创投的预算中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不给人工费,这会导致很多机构在项目上造假。
警惕“把活动当项目,把产出当成果”
在徐本亮看来,各地开展公益创投虽然十分热闹,但普遍存在一个问题:把活动当项目,把产出当成果。
“公益创投的根本目的是鼓励用创新的项目提供社会服务,以服务对象获益程度为衡量标准,衡量既可以定性,也可以定量。”徐本亮说。
一些公益创投活动往往“跑偏”。徐本亮打比方说,某地为了提升市民文明、礼貌素质,举办大型文艺晚会,向市民宣讲讲文明的理念,活动散场后,满地都是垃圾。
“在公益创投中,我们主张开展项目,而非举办活动;同时,从这个案例中看出,市民的文明素质并未得到提升,而主办方却将举办活动的场次(产出)当做了成果。这种‘公益创投’当然是失败的。”徐本亮说。
支持性组织发展是关键
“公益创投需要参与机构提供好的idea,但一些社会组织还适应不了这种方式,仍停留在‘政府给我派活’的思维模式中,没有创新的主观能动性,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徐家良告诉记者。
业内人士呼吁,应大力发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与支持型机构。
重庆儿童救助基金会是一家公募基金会,该机构在2014年联合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开展了首届儿童救助公益创投活动,开创了重庆公益创投的先河。
“我们缺乏公益创投的经验与能力,决定聘请有经验的第三方机构作为顾问,帮助和指导开展公益创投,保证质量和效果。”该基金会副理事长陈泓熹介绍。
在上海市慈善教育培训中心的专业帮助下,该基金会投入130万元,资助了重庆市15家社会组织的15个公益项目,使3000多名困境儿童受益。有3家社会组织在创投活动开始时还没有注册的社会组织,在该活动的支持下分别成功注册;另外,社会组织的募资能力也得到很大提升。
包括重庆在内,中西部地区的第三方发展机构正在不断涌现,发展迅速。前不久,湖南乐创公益慈善发展中心正式成立,为该省的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专业支持。
“从长远来看,根据社会需求的多元化,社会组织能力将会得到提升,政府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过程中,公益创投在数量上会增加,在规模上会逐渐扩大。企业和社会组织作为公益创投主体的活动会越来越多,使公益创投与购买服务相得益彰。”徐家良如此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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