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8日,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成立暨国家治理与中国公益发展之路论坛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包兆龙图书馆A300报告厅圆满举行。此次成立大会暨论坛包括开幕式、主任院长论坛、四个分论坛及闭幕式,我们将陆续推出会议的精彩内容,供大家阅读和讨论。本篇为您呈现的12月28日下午分论坛三的相关内容。
分论坛三主题:供给侧改革与社会组织建设
主 持 人:谢岳(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比较政治系主任、教授)
演讲嘉宾:胡锦星(增爱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彭建梅(中国慈善联合会执行秘书长)
饶锦兴(深圳社会组织研究院执行院长)
张祖平(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
王锐兰(东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张小林(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俞祖成(上海外国语大学公共管理系副教授)
周义程(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徐启智(深圳市社会影响力投资基金独立董事)
主持人谢岳教授:第三分论坛的主题是供给侧改革与社会组织建设。我们有9位演讲嘉宾。第一位来自增爱公益基金会理事长胡锦星,有请!
胡锦星:刚才听了很多专家的发言,感受很深,我是从事基金会实务的,从2005年开始做到现在。从我的角度,我一直认为今天国家治理与中国公益发展之路的主题,它在本质上是有相通的地方。
因为从政府的角度,对内就是要提供公共服务,要解决社会问题,推动社会发展。我们公益组织在本质上也是在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它也是着力解决一些社会问题,推动社会发展。所以,我们公益组织与政府之间应该是一个合作伙伴关系。
从公益组织、社会组织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常常就事论事,只讲具体问题,没有看到公益组织在推动社会发展当中应该起的作用,角色的定位不清楚,所以在公益组织建设当中,我们必须从根本上确定整个国家治理中公益组织的角色。
现在讲供给侧改革,往往从经济角度。实际上,还有一个方面就是社会治理。实际上我们政府能够提供的社会资源或者公共服务当中,社会资源有的时候需要社会组织来补充。从慈善角度来看,老百姓各方面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养老、环保、医疗、教育等等,政府不能全部满足那么多的社会资源需求。我们很多公益组织、社会组织实际上正在帮助政府解决这些问题。所以现在讲供给侧改革,往往就是政府的事,或者就是企业的事,我感到必须要把社会组织放进去,需要我们社会组织参与。而社会组织建设是非常重要的,社会组织到底有没有这个能力做这件事?我们希望参与社会公共服务供给,需要政府来认可,那么本质上就是就需要我们有这种能力,有这个水平,能够把服务做好。
所以,总结我们基金会做了10多年的体会,感到首先要站得高一点,要看到公益组织现在虽然又弱又小,但是将来它们可能会在推动我国社会发展中产生很大的作用和影响。所以,我们不要妄自菲薄。同时,要加强自身的建设,现在虽然是又弱又小的部门,但是可以把自身建设得很强大,我们要有一个文化自觉,相信国家社会组织的发展不仅仅是量的发展,还有质的转化。
今天参加这个会,对我们交大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的成立表示祝贺!我们和徐家良教授有很多合作,希望在今后的公益发展之路当中得到研究院的支持。谢谢!
主持人谢岳教授:第二位发言的是中国慈善联合会执行秘书长彭建梅!
彭建梅:祝福的话和感谢的话还是要说,我要代表中国慈善联合会,祝贺我们上海交大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成立,也要感谢徐家良老师的邀请,使得我今天有机会能够聆听大家精彩的交流。
下面我代表个人个人发言。我在这个行业里面做了十几年了,2003年我从媒体进到公益领域,见证了这个领域的进步,也见证了一些挑战和问题。
今天这样一个题目特别吸引我,国家治理和中国公益发展之路这样大的题目,是我们在行业当中的人特别希望探讨的。中国的改革开放30多年,经济发展已经走得很远了,但是公益领域的发展确实特别坎坷,我站在这里内心对自己感觉不满意,越做越困难。我记得10年前,公益慈善领域有乐观派和悲观派,我认为我是乐观派的代表之一,非常乐观,非常积极。但是做了十几年,今天反而我自己心里感觉有点悲观了。看到的问题太多了,以至于站在这里真的不知道从哪里说起。
第一,我们分论坛是供给侧,这个词对我来讲有点太时髦了。整个公益慈善组织作为社会部门,它在国家治理体系当中它有什么样的位置,是我特别想向在座各位学术界老师们请教的。因为这个行业的价值没有被挖掘、研究和描述出来,那么这个行业不可能有发展的政策上的共识,行业的共识和社会的共识,这个是不太可能的。首先是这个行业的价值到底是什么,我们没有说清楚。
第二,上午有老师讲到,社会组织是在社会结构体系里的一类法人主体机构,以前说只有一个“婆婆”,现在有两个“婆婆”,现在慈善法出来之后不仅有两个“婆婆”,更多“婆婆”出现了,这个就是主体性的问题。还有其他政策,第一个是我们社会机构人员的平均工资不能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2倍,这是一个数据。第二是公募机构里面公募款要花掉账目的80%,所有这些数值把所有组织捆住了,管机构内部事务,还管机构理事长多大年龄,只能任几任,这些是特别不可思议的政策,每个设定的问题都可以把一个慈善组织闷死。所以,我们都知道政策体系促进发展很重要,大家都有共识,但是实际促进发展的太少,管制政策太多。我今天来,是带着这些根本性的问题来到这个会上,希望我们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我们学者能和我们行业组织一起,共同回应这些问题、需求和困难。这些问题我想中国慈善联合会愿意和学界同仁共同来推动这个行业的发展。
主持人谢岳教授:第三位发言的是深圳社会组织研究院执行院长饶锦兴!
饶锦兴:关于供给侧,以后我们公益行业要吸取我们经济领域研究的教训,不要造这么多名词。在经济改革里面,我们讨论财产权怎么保护,所以未来我们公益研究应该侧重于社会方方面面的权益怎么得到体现,概念的问题不要造太多,这是我的第一个感受。
第二个,这个公益到底是什么?刚才赵国杰老师说了一个很形象的话,简单定义这个公益,就是国和家之间的那些,不知道这个概括对不对。今天我们要倡导供给侧和社会组织建设关系,就我的理解,政府作为一个供给者来讲,经济供给方面,产业政策的供给是过多了,导致我们产能过剩。实际上,我们是要增加社会供给,是要增加我们社会政策和社会服务的投入,所以我们特别建议公益发展研究院未来是不是在这个方面加强社会政策的研究,加强社会服务业方面的发展环境研究。很核心的一点,社会组织培育怎么样跟社会服务业的发展结合起来,或者说怎么样跟公益服务发展结合起来。我们不是笼统讲公益,而是一个公益服务,在这个概念上政府也在提供公共服务。另外一端,大力推动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而这个价值指向就是在公益服务维度,如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体系推动公益服务体制机制的改变。
另外,是我们自己的建议。我们研究院在里面也是属于国和家中间那一部分,作为一个研究者,也要探索在这样一个公益事业发展,和社会变革当中使命与和角色。我们自身的能力也要加强。我深刻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组织,特别是草根组织,我们研究者、倡导者之间,如何找到自己真正的定位,所以希望未来有更多的机会,向我们交大公益发展研究院学习探讨。
现在国内已经建立好几家公益研究院,希望在这个方面能够形成一些联合的力量,特别是在政策倡导、推动政策服务方面,包括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出了很多政策,但是有些没有落地,是不是可以倡导。另外,建立区域协作机制,把各个地区政策和社会发展推动做一些深入研究,加强协作,这是我的一些建议,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岳教授:下面一位是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张祖平!
张祖平:首先热烈祝贺上海交大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成立,这是中国公益领域的一件盛事,不仅对上海交大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中国公益界都有很重要的意义。
我们这个分论坛主题是供给侧改革与社会组织的建设,公益领域的供给侧改革主要是抓公益慈善组织的建设及提供的产品、,中国公益组织蓬勃发展和慈善项目的大力开展以及政府监管的需要,为我们研究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中国公益慈善发展起点并不是改革开放之后,而是在明末清初,据研究,发现清代中国救助远远超过同时期的法国,只不过我们公益中断一段时间,现在又恢复了。所以我们要吸引最新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技术,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又要面向现实,还要吸取中国古人的智慧,从历史的发展进程中总结公益慈善的运行规律。
中国公益组织的发展,目前还是处于初期阶段,在网络筹资、慈善组织的法律形式、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建设、慈善组织的资金投资、慈善组织与商业的关系、公益组织境外活动、志愿者服务方面都需要加强研究。在慈善救助方面,对救助对象的甄别方面也需要做出深入的研究,我们可以学习英国慈善委员会的经验,出台一些慈善方面的指引性文件。同时对于外国慈善史方面需要加大研究力度,希望我们以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为契机,整合校内外研究力量,开展学术沙龙和学术研讨会,带动整个上海公益研究界研究水平的提高。
研究院主要职责顾名思义是研究,要产出高水平的学术成果,理论研究可以是我们主要的责任,同时要通过研究,培养一批高水平的人才。所以希望研究院能够突破时代的制约,宁静而志远,凝聚中国公益思想和发展,符合客观规律,而非受于舆论的压力,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最后祝愿以徐教授带领的研究团队,形成国际研究的学派!
主持人谢岳教授:下面有请东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王锐兰发言!
王锐兰:很高兴今天站在交大平台上跟大家讲几句话。首先我来自于东华大学,对徐老师及徐老师团队成立的研究院表示祝贺。
我讲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个问题是从供给侧角度来看,我们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供给主体关系。按照事业分类改革来看,第一是企业有经营职能划为企业,有公益职能的就强化它的公益职能,有行政职能的要跟行政机构要合并,这就来了一个问题,我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是什么。我的理解是,第一政府机关,第二现在还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次,承接的主体是什么,承接的主体不仅仅是社会组织,而且也包括既有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有经营权的企业。所以,我们承接主体应该说是多样化的,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应该说,理论来讲这些都不是问题,但是我看了一下杨浦区今年8月份招投标的文书,发现他们今年向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都是属于民非,没有一家来自于其他的行业,并且他们也明文规定,只有民非才有机会承接这样一个事务,这个是不是跟我们分类改革宗旨有矛盾的地方呢。
现实过程中,我们能不能采取分类操作、,分层管理的办法,比较清晰能够建立基础,既要引入竞争机制,而各种组织之间的组织边界从制度上给予确定,这样的话对他们承接服务的时候比较好。
第二个,现在处在大数据和互联网+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面,需要的是一种新的治理方式,那就是数据治理,一个是要用数据,当然数据本身也需要治理。但是问题来了,我们目前社会组织数据平台是欠缺的,像美国有导航之星,还有印地安纳公益中心,国家慈善数据中心,以及美国劳工统计局各种各样的数据平台,我们都可以自由查阅到各种信息。但是我们没有,像基金会中心网总裁讲得那样,他已经建立了一些数据,但是我觉得依然不够,所以我觉得我们这块以后能不能够打通数据,打通各种网络之间的技术壁垒,能够让我们共享数据。还有利用大数据,利用互联网,借助与其他一些帮助,比如说众筹、众包,能够共享一些,能够透明化我们整个慈善过程各个环节,相信能够做好。还有能不能够落实轻审批、重监管。美国成立一家非营利组织、社会组织,营业收入5万美元以下是不需要经过审批的,但是我听了很多同行反映,成立过程中他们经过了很多的磨难。如果我们把重点放在行业监管、行业自律,以及民众监管、网络监管这一方面,能不能可行呢?这样一来,我们非营利组织也好,社会组织也好,发展空间是不是会变得更大呢?我们平台是不是更好呢?
主持人谢岳教授:下面是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张小林教授!
张小林:首先我要感谢徐家良教授的邀请。今天参加这个会,听了前面一些领导和专家发言,获益良多,也颇受感动。我从自己的研究领域组织行为学角度对社会公益组织在新常态下如何有效、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首先,从组织发展上来讲,我们的社会组织近几年发展非常迅速,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已有67.5万多个社会组织,200多万就业人员,志愿者人数达1亿多人,其中各类行业组织也有4万多,但正如黄孟复主席所说,其发展良莠不齐,因此如何做到有效、健康、可持续发展,任重而道远。我们可以通过今天这个机会,很好地整合产学研政各类资源,组建中国公益组织研究联盟,展开相关的合作研究与实践分享。前段时间我参与了一个商业组织联盟下的调研活动,对全国各地互联网创业型企业进行个案访谈,并结合面上研究,探索研究中国创业型企业的成长之路。在社会组织当中,我们也可以采取这样的研究方法,探索研究中国社会公益组织有效、健康和可持续成功发展之路。在这个过程当中,对新创组织,我觉得一个很重要的理念就是,随着它的成长,难免会犯一些错,我们要用一种开放包容的心态和态度来对待它们,做到开放包容与以法管理并重。与此同时,在组织层次上,我们还要弄清一个社会公益组织为何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社会组织是社会主流价值观的主要传播者,也是国家治理主体,而一个国家公益事业发展状况是衡量其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这应该就是社会组织之所以存在的原因,也是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所在。前阵子网传“郭美美事件”和“深圳罗一笑事件”,大家议论纷纷,各种声音都有,但我觉得最主要的应该是我们的社会公益组织的声音,代表倡导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声音。
其次,从团队建设上来讲,社会公益组织团队领导人的选拔非常重要,尤其是领导人的领导力建设。现在我们通过互联网可以了解到许多有关社会公益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情况,刚才基金会中心网陶泽总裁就谈到了大数据,现在我们就可以据此建立一个基于大数据的领导人选拔机制,这样可以为我们更加精准选拔到所需要的领导人,真正做到人与组织匹配。我以前做过一个创业型企业家胜任力模型研究,我们从社会责任和相关利益者理论的视角提出来一个责任型领导概念,并开发了一个中国文化背景下企业组织管理者责任型领导量表。后来也有学者采用我们的量表作了相关的研究,并表明该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以往的实证研究表明,责任型领导对团队与组织绩效的影响还是非常显著的。
再次,从个体层次上讲,那么多社会公益组织,参与人员又这么多,但是他们为什么要从事这个事业,他们的动机是什么?前几天,美国华盛顿大学陈晓萍教授来浙江大学访问,作了一个有关道德一致性行为决策研究报告。日常生活中常见同一个体或组织的道德决策前后缺乏一致性。平时自己做了许多好事后,觉得偶尔干点坏事也没有关系;或者以前做了太多的坏事后,现在想怎样弥补。这里就存在一个道德决策跨时间的动态平衡问题。陈教授通过实证研究,提出了一个道德弹性商数,可以解释这个人在什么情况下更倾向于做坏事或什么情况下更倾向于做好事,并沿着一条u型曲线发展。但我觉得公益行为应该是一种组织公民行为,如果是个体的内在道德驱动,是他/她的信仰,那其公益行为应该是一条相对稳定的线,是一贯的,相反,如果做公益是一个工具性行为,是利益驱动,那其行为就会随着其动机的变化而变化,是一条不规则的曲线,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做出极端不道德的行为。因此,我们应该更多地选拔基于价值观或信仰的个体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而对于那些基于工具性需求参与到公益事业中的个体则加强法制约束,建立和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全社会重视并踊跃参与公益事业,做公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主动性行为。
以上是我的一些粗浅看法。再次感谢徐家良教授的邀请,并祝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梦想成真,越办越好!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岳教授:下面一位是上海外国语大学公共管理系副教授俞祖成!
俞祖成:大家下午好!我主要从事日本非营利组织政策研究。今天,非常感谢徐家良老师的参会邀请,衷心祝贺上海交大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的成立,同时很荣幸能有机会就“供给侧改革与社会组织建设”这个话题和诸位一起探讨。
我们知道,中央所提出来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指“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顺便插一句话,可能在座的很多人都知道,“供给侧”一词来自日文,接下来,我主要结合我所熟知的领域,简要谈谈邻国日本是如何推动社会组织建设的供给侧改革的。
我个人认为,日本主要以下从三个方面来推动社会组织建设领域的供给侧改革。
第一,资源供给侧改革。和我国一样,同属于东亚国家的日本长期以来一直奉行国家主义至上原则,民间社会的力量一直比较孱弱,这也是导致日本民间慈善捐赠一直处于较低水平。然而,随着战后经济的腾飞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渗透,企业成为日本社会组织所需资源的主要供给主体。我举个例子:从1990年开始,日本企业家联盟组织——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的会员企业以及1%俱乐部的法人会员企业等,每家企业平均每年提供的社会贡献活动支出至少维持在3.34亿日元(最高达到5.71亿日元) 。而在去年的2015年度,这些总数1363家的企业所提供的社会贡献活动支出达到1,804亿日元,即,每家会员企业的平均贡献额度高达5.4亿日元(约3,510万人民币)。另外,日本国会于这个月的2号通过一部对于日本社会组织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休眠资金活用法》,即将那些进入休眠状态至少10年的存款通过法律手段调出来注入公益慈善领域。这是日本社会组织建设的供给侧改革的最新创举。
第二,制度供给侧改革。很多人都知道,日本在120年前推行明治维新改革的时候,通过制定民法创设了公益法人制度。然而,很少人知道,当时的日本明治政府将“公益”视为“国益”,进而采取严格的规制手段,即所有公益法人的注册必须获得主管部门的许可,并且不在法律中明确许可标准,从而进入长达110余年的“公益国家独占主义”时期。而打破这个国家规制桎梏的,是1995年发生的阪神淡路大地震。在这场大地震中,日本政府也成为受灾者,导致他们无法及时采取救援行动,而志愿者组织和大批市民从全国各地奔赴灾区开展救援活动,从而推动日本政府及社会各界重新认识和评估社会组织的作用,最后推动旨在推动社会贡献活动的《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这部法律采取认证原则,即申请组织只需满足法律规定的要件即可获得法人资格。在这部崭新法律的推动下,日本政府于2006年废除基于民法第34条的公益法人制度,转而采取“法人登记+公益认定”的新公益法人制度。值得我们关注的,在新制度下,一般社团法人和一般财团法人的注册方式和企业一样,即它们只需将组织章程进行公证后提交至法务局即可获得法人资格,并且没有所谓的“主管部门”。日本政府还积极对社会组织的税收优惠制度进行改革,使得其社会组织税收优惠力度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这种制度供给侧的改革的力度和成效,远远超越我国。
第三,人才供给侧改革。这里所谓的人才,包括社会组织领域的研究人才和实务人才。在日本,学界于1999年成立“日本NPO学会”,通过这个学会,整合日本高校资源,推动日本社会组织的研究并挖掘和培养了一大批社会组织研究者。现在,日本诸多高校都设立了专门培养社会组织研究人才的课程或机构。当然,这些高校课程和机构也致力于培养实务人才。例如,我留学和工作过的日本著名私立大学——同志社大学在行政学者今里滋教授在日本文部省的支持下于2006年在日本首次开设“社会创新”硕士和博士专业,培养了一大批致力于解决社会公共问题的实践家。让我印象极为深刻的是,今里教授曾在2000年举行的日本行政学会年会上提出:建议将“行政”置于政治之上,将行政学发展为公共学,推动行政学转化为公共问题的“综合百货公司”,从而为日本社会组织供给侧改革提供了崭新的理念。
主持人谢岳教授:下面欢迎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周义程!
周义程:各位老师、各位专家下午好,非常感谢徐家良教授给我这样一个发言机会,衷心祝贺研究院成立。我向大家汇报的题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供给侧风险。因为时间关系,我主要谈4点分享。
谈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这个在中国是一个比较短的现象,但是在西方很早就出现了。在18世纪的时候,在英格兰政府用合同承包的方式对垃圾处理相应的管理采取合同承包给私营企业供给的方式。在20世纪70、80年代,英国、美国等等一系列西方国家推动公共服务的民营化。公共服务民营化方式包括合同承包、特许经营、补助、自由市场等等,这些市场当中合同承包跟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含义上是比较相近的。
在我国比较早的是在20世纪60年代,香港把社会服务直接给一些公益组织来承担。在我国大陆1994年深圳罗湖区向企业购买公共服务。我们国家从1994年开始到现在这么长时间,具体运作过程当中实际上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还是遇到一些风险,重点谈四个方面的风险。
第一个就是不透明、,不公正的风险。在承接主体的时候,经常出现承接权获取不公正,不透明的现象。比如说竞争力招投标当中一系列的问题,对承接主体往往按照规则选择熟悉的主体,这些都是不公正。
第二个,购买主体签订购买合同之后,有的时候单方面变更合同主体,只能通过私下的方式进行解决。
第三个,合同签订之前容易出现利益转移风险,这个不透明竞争风险之间是有关系的,社会力量通过寻租方式获取承接权,这个时候可能导致我们一些优秀的社会力量,特别是优秀的社会企业不一定能在竞争当中胜出。
最后一个是道德风险,合同签订之后,由于信息不对称,承接主体在获得承接权之后,可能会出现一种尤为道德原则的做法,比如说它通过隐藏行动等方式,它提供公共服务的时候,它降低质量采取一系列的方式降低它的成本,获取更多的收益。在这种方式体现出道德风险,政府虽然加强监管,但是还是存在很多信息不对称的地方。
国家治理与中国公益发展之路,这两者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因为国家治理是1989年世界银行使用了治理这个词,来形容非洲国家的治理危机,用了这个词之后,就逐渐形成了一种治理理论。治理理论最核心的含义强调主体的多元化,而且特别强调多主体合作,国家治理相当于国家管理而言,必然体现出主体的多元化,而这种主体多元化恰恰需要我们社会力量陷入国家治理,尤其是在公共服务供给领域,所以特别是社会组织、我们公益组织,国家治理的提出为我们公益组织发展提供了一个契机,给它带来一个新的春天。这是我对这个题目的理解。我们也有专家谈到关于这两者之间是悲观还是乐观,我自己有点悲观,执政党对社会组织采取控制的思维,我们地方政府对它采取带有管理的思维。这两者之间还是有冲突的,因为在现有体制之下,我们对社会组织更多是国家控制,而不是采取治理。
主持人谢岳教授:最后一位发言是深圳市社会影响力投资基金独立董事徐启智!
徐启智:非常感谢徐家良老师给这个机会,分享一些我自己小小的经验。
我是深圳社会影响力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董事,为什么要做这件事呢?我的几个企业家朋友跟我在一起推动的,因为我在国内推动公益做平台的时候发现一个事情,整个人类社会最大的主义是什么?就是资本主义,所以我们思考公益的时候,需要引入更多资本进入这个领域。但是进入这个领域不只是企业家或者资本持有者成立基金会这一条路,我们有没有可能在社会企业新的形式之下实现,我们一直在推动。社会企业本身就能创富的,我看到一个例子,今年特别火的,就是摩拜单车,最后一公里路,今年有一家私人企业提出尝试做法解决这个问题,目前看起来虽然有很多问题,但是看起来运营比政府公益更有效。如果它能成功,我们是不是可以理解到,一个企业能运作得好,也能为发起人创富,也能造福社会,我希望中国这样的企业做好事,赚大钱。
目前我在推动这样一个基金,我们在社区里面设立公益玩具角,里面有图书、玩具,这两年我们也是在探索,现在跟上海的合作是在社区里面,在这些小的角落里面假设有10万个社区玩具点,我们利用这10万个大数据进行更高层次的服务。所以我们公益发展研究院在资本引进之后,人才引进也是一个很重要的一部分,这两个结合才有新的模式创新。事实上就我个人而言,在做社会企业家培训的时候就发现一个情况,当时做了一个统计,我们培训机构的数量可能还多于被培训机构。这几年来我发现,很多公益研究院开始进行新血液引进,特别在广州聊的时候,广州朋友说,现在很多新的朋友都认识了,新的血液进来了,这个非常好。
上海一直是金融的桥头堡,我们注册在浅海,就是考虑到我们做创新的时候,资本怎么加入进来,所以希望在徐老师带领之下,为中国公益有一些新的探索,取得一些小小的成果,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岳教授:谢谢各位专家的精彩发言,我们分论坛顺利结束!很多老师没有时间展开,所以非常希望我们论坛能够继续下去,很多发言都是非常精彩。